第三章 参赛资格
第十五条 热爱创意、创新、创业的青年人(15岁-45岁),根据要求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比赛语言分中文和英文两种。
第十六条 参赛的作品必须是拥有完全独立知识产权,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一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第十七条 国际大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参赛范围之列。
第十八条 参赛的作品分为创新产品设计、创意营销策划、创业实践商业计划三大类项目。每类项目基本比赛一项。创意营销策划比赛根据企业要求设立命题项目不超过10项。大赛总项目不超过14项
第十九条 大赛分为中、英两大赛区,提供中文、英文两种语言比赛平台。英文赛区从报名、作品提报、审核答辩等环节全部采用英文。中文赛区亦然。选手可以自主决定参加赛区,但是只能选择一种语言参赛且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第二十条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参赛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第四章 参赛及审查细则
第二十一条 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
第二十二条 参赛选手以团队的形式报名参加比赛。每人只能报名参加一个团队,每个团队只能提交一件参赛作品(管理模拟比赛无需提交作品)。
第二十三条 创新产品设计比赛:
参赛选手就某一主题(例如:智能手机、新一代汽车、节能门窗设计、环保清洁剂设计、节水设置设计)进行产品创新。创新设计的形式包括发明创造、产品改良、外观设计等类型。该比赛重点提倡设计思维的运用与动手能力,参赛作品至少具备作品模型的雏形加作品设计说明书的水准。
第二十四条 创意营销策划比赛:
参赛选手就某一个大赛命题的主题(例如饮料、甜品、服装、鞋帽、工艺品等共11项)独立完成项目营销策划。比赛分策划方案加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选手将按照命题需求通过大赛网络提交营销策划书,在规定条件下完成营销任务实践环节,实践环节以视频方式提交,综合排名优先者晋级。
第二十五条 管理模拟比赛:
参赛团队在大赛网络注册虚拟企业,团队成员分别出任各自组织的CEO、CFO、COO、CMO、CHO等具体岗位人物,通过大赛企业竞争模拟系统(BIGSAI平台)提供的仿真经营环境,开展企业运营管理,最终以经营绩效KPI指标分值作为进行选拔的依据,择优晋级、胜出。
第二十六条 创业实践比赛:
参赛团队为实体企业的创办人或在企业中担任技术与管理职位。创业项目应已实际开展运营。参赛团队就大赛组委会指定的创新行业或创新领域制作并优化其创业计划书。要求创业计划书需具备基本的商务策划的要素、具备可展示性、具有独立知识产权优势。该项目考察青年创业团队的商业模式创新能力与执行力。商业计划书仅供评委(含投资人)阅读评价,不在网络公布,以防止泄密。通过选拔的团队将受邀参加决赛,经评委会与投资人答辩,并最终决出优胜者。
第二十七条 大赛组委会将在决赛阶段组织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并适时举办展览或邀请赛等丰富创新大赛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组织委员会在终审决赛期间,举办成果转让活动;成果是否转让不作为作品评审获奖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 组织委员会拥有组织转让获奖作品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归参赛选手所有。
第三十条 组织委员会可以结集出版大赛获奖的作品、文稿及评委评语等相关资料。
第五章 奖励
第三十一条 大赛分创新产品设计比赛、创意营销策划比赛、管理模拟比赛、创业实践比赛四大类项目。每类项目基本比赛一项。创意营销策划比赛根据企业要求设立命题项目不超过10项。大赛整体总不超过14项。
第三十二条 管理模拟比赛:
最终产生冠军、亚军、季军各一名,优秀选手若干名。
冠军奖励构成:项目金牌、荣誉证书、企业赞助奖金3万元、企业优先录取权及奖品。
亚军奖励构成:项目银牌、荣誉证书、企业赞助奖金1.5万元、企业优先录取权及奖品。
季军奖励构成:项目铜牌、荣誉证书、企业赞助奖金1万元、企业优先录取权及奖品。
优秀选手奖励构成:颁发“2011年中国—东盟国际青年创新大赛管理模拟比赛优秀奖” 荣誉证书、获得企业优先录取权及奖品。
第三十三条 产品设计创新比赛:
最终产生冠军、亚军、季军各一名,优秀选手若干名。
冠军奖励构成:项目金牌、荣誉证书、企业赞助奖金3万元、企业优先录取权及奖品。
亚军奖励构成:项目银牌、荣誉证书、企业赞助奖金1.5万元、企业优先录取权及奖品。
季军奖励构成:项目铜牌、荣誉证书、企业赞助奖金1万元、企业优先录取权及奖品。
优秀选手奖励构成:颁发“2011年中国—东盟国际青年创新大赛产品设计创新优秀奖” 荣誉证书、企业优先录取权及奖品。
第三十四条 创业实践比赛:
最终产生冠军、亚军、季军各一名,优秀选手若干名。
冠军奖励构成:项目金牌、荣誉证书、风险投资、企业赞助奖金3万元及奖品。
亚军奖励构成:项目银牌、荣誉证书、风险投资、企业赞助奖金1.5万元及奖品。
季军奖励构成:项目铜牌、荣誉证书、风险投资、企业赞助奖金1万元及奖品。
优秀选手奖励构成:颁发“2011年中国—东盟国际青年创新大赛创业实践比赛优秀奖” 荣誉证书、获得风险投资及奖品。
第三十五条: 营销策划比赛:
最终每个子项目产生冠军、亚军、季军各一名。共33名;每个子项目产生五强选手2名,共计22名。
冠军奖励构成:单项金牌、荣誉证书、企业赞助奖金3万元、企业优先录取权及奖品。
亚军奖励构成:单项银牌、荣誉证书、企业赞助奖金1.5万元、企业优先录取权及奖品。
季军奖励构成:单项铜牌、荣誉证书、企业赞助奖金1万元、企业优先录取权及奖品。
十强选手奖励构成:“2011年中国——东盟国际青年创新大赛营销策划比赛****组五强”荣誉证书,企业优先录取权及奖品。
第三十六条: 所有荣誉证书格式为:2011年中国—东盟国际青年创新大赛+具体比赛项目+成绩。
2011中国—东盟国际青年创新大赛
评选规则
第四十八条 管理模拟比赛。
1、海选:按照报名流程组成团队、完成报名参赛流程的选手,获得参赛资格,进入预赛。
2、预赛:采取分组淘汰制,按照参加海选通过顺序,数量达到20家企业即自动组成一个市场,根据企业竞争模拟系统提供的经营环境开展比赛,每组经营绩效前2名获得参加在线指导的机会。
3、复赛:指导期间以赛区为单位,继续使用企业竞争模拟系统提供的经营环境开展比赛,复赛将晋级随机分三个赛区,每赛区不超过20队,每赛区经营绩效前3名晋级决赛。
复赛成绩: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
4、决赛:采取现场比赛+答辩的形式。晋级决赛的选手组成一个市场,现场企业竞争模拟系统提供的经营环境开展比赛并现场直播。
决赛成绩= 20%评委得分+80%决赛成绩得分
第四十九条 营销策划比赛。
1、海选:按照参赛须知要求,选手的营销创意以营销策划案的方式发到组委会,策划案符合标准,可进入预赛;不符合标准的策划案,详细告明原因反馈回复。
2、预赛:依靠people Rank网络评价系统,根据策划案的格式、策划可行性、创新性等要素进行打分并按照项目分组,各赛区各项目组前100名团队获得参加命题企业提供的营销实习与指导培训的机会。
3、复赛:采取企业命题考核淘汰制。即评委会提出命题,选手制定营销方案及实施细则。经指导企业对项目的评定并结合专家评审,各项目前5名及方案有资格通过命题评委认可的进入实践环节。复赛成绩前3名与营销方案被命题企业采纳、执行的选手直接晋级决赛。
复赛成绩= 50%网络评选+50%评委评分。
4、决赛:采取现场销售比拼+答辩的形式。
决赛成绩= 20%复赛得分+30%评委评分+ 40%决赛现场销售分+10%网络人气得分。
第五十条:产品设计创新比赛。
1、海选:按照参赛须知要求,符合参赛须知条件的选手,可进入预赛;不符合标准的策划案。
2、预赛:进入预赛的作品,按照不同比赛项目,在bigsai网站上对公众进行展示,由公众及专家评委进行投票,并依靠people Rank网络评价系统评出赛区前100名晋级
3、复赛:引入风险投资评委与大赛评委会对入围作品进行筛选,每项比赛前五名晋级决赛
复赛成绩= 50%网络评选+50%评委评分。
4、决赛:采用现场展示、专家评审、网络公示投票等方式进行PK。
20%复赛得分+30%评委评分+ 40%决赛现场展示分+10%网络人气得分。
备注:人气得分指该选手自参加复赛后网络人气指数在决赛选手中的排名,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9分,依次类推。
第五十一条 创业实践比赛。
1、海选:已经注册实体公司并运行或者可以提供曾经注册并实际运营、按照标准格式通过审查的选手,进入预赛。
2、预赛:评委按照不同赛区规划,根据商业计划书的创新性、可行性、团队能力、财务状况等要素进行打分。
3、复赛:评委风险投资家与大赛评委会对入围作品进行筛选,每项比赛前3名及风投企业有意向投资的团队进入晋级决赛。
4、决赛:决赛环节——现场答辩环节:第一关“毛遂自荐”:选手1分钟展示时间,向评委推销自己的项目。
第二关“伯乐选才”:联合评委团就选手的项目展开针对性的询问、评价,由选手进行答辩,获得多数评委支持者通过关。
第三关“圆梦天使”:由风投企业和相关企业组成的圆梦使团,对项目进行进一步考察并打分。
决赛成绩按照得分排列,第一名胜出。所有获得风投项目决赛后统一宣布。
评分采用百分制,详见大赛比赛规则细则。
决赛成绩=20% 复赛成绩+ 80%评委评分。
第三章 大赛时间安排
第五十四条 大赛分为海选、预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由于赛区地域广、时间跨度大,因此各项比赛采取交叉、跨越式进行。每阶段比赛进程及比赛结果等信息一律第一时间在大赛官方网站“WWW .BIGSAI.NET”上公布。
第五十五条 管理模拟类比赛
1、海选:时间:9月5日——10月14日。 9月5日开始报名、获得参赛资格后可以准备参赛。
2、预赛:时间:10月15日——10月31日。采取分组淘汰制,按照参加海选通过顺序,数量达到20家企业即自动组成一个市场,根据企业竞争模拟系统提供的经营环境开展比赛。
3、复赛:时间:11月1日——11月15日。指导期间根据晋级选手地理分布划分赛区,以赛区为单位,继续使用企业竞争模拟系统提供的经营环境开展比赛,复赛将晋级随机分三个赛区,每赛区不超过20队,每赛区经营绩效前3名晋级决赛。复赛成绩:赛区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
4、决赛:时间:12月1日——12月3日。
12月1日,统一到深圳总决赛报到、培训。
12月2日,2个赛区所有晋级决赛的选手组成一个市场,现场企业竞争模拟系统提供的经营环境开展比赛并现场直播。
赛后进行答辩环节。
第五十六条 创意营销策划类比赛
1、海选:时间:9月5日——10月14日。9月5日开始报名、获得参赛资格后可以提交作品。
2、预赛:时间:10月15日——11月5日。依靠people Rank网络评价系统,根据策划案的格式、策划可行性、创新性等要素进行打分并按照项目分组,各赛区各项目组前100名团队获得参加命题企业提供的营销实习与指导培训的机会。
3、复赛:时间:11月6日——11月15日。采取企业命题考核淘汰制。即评委会提出命题,选手制定营销方案及实施细则。经指导企业对项目的评定并结合专家评审,各项目前5名及方案有资格通过命题评委认可的进入实践环节。复赛成绩前3名与营销方案被命题企业采纳、执行的选手直接晋级决赛。
4、决赛:时间:12月1日——12月3日。
12月1日,统一到深圳总决赛报到、培训。
12月2日,展示、答辩。
12月3日,创新实践活动比赛。
第五十七条 创新产品设计类比赛:
1、海选:时间:9月5日——10月14日。9月5日开始报名、获得参赛资格后可以提交作品。
2、预赛:时间:10月15日——11月5日。进入预赛的作品,按照不同赛区规划,在bigsai网站上对公众进行展示,由公众及专家评委进行投票,并依靠people Rank网络评价系统评出赛区前100名晋级。
3、复赛:时间:11月6日——11月15日。引入风险投资评委与大赛评委会对入围作品进行筛选,每项比赛前 5名晋级决赛。
4、决赛:时间:12月1日——12月3日。决赛环节采用现场展示、专家评审、网络公示投票等方式进行PK。
12月1日,统一到深圳总决赛报到、培训。
12月2日,展示、答辩。
12月3日,创新实践活动比赛。
第五十八条 创业实践类比赛:
1、海选:时间:9月5日——10月14日。按照参赛须知要求,符合参赛须知条件的选手,可进入预赛。在网络针对项目提交商业计划书。
2、预赛:时间:10月15日——11月5日。进入预赛的公司,评委按照不同赛区规划,根据商业计划书的创新性、可行性、团队能力、财务状况等要素进行打分。
3、复赛:时间:11月6日——11月15日。评委风险投资家与大赛评委会对入围作品进行筛选,每项比赛前3名及风投企业有意向投资的团队进入晋级决赛。
4、决赛:时间:12月1日——12月3日。12月1日,统一到深圳总决赛报到、培训。
12月2日,第一关“毛遂自荐”、第二关“伯乐选才”、第三关“圆梦天使”、所有获得风投项目决赛后统一宣布。
第六十二条 报名须知:
选手免费报名参赛,所有与参赛相关的费用自理。
每位选手只可组建或加入一个参赛团队,不能一人同时组织或加入两个以上团队(含两个);每个参赛团队对于每项比赛只可提交一个作品。
比赛以团队或个人为单位参与报名,详见下表:
|
比赛类型
|
参赛形式
|
公司名称
|
人数
|
|
管理模拟
|
团队
|
行业+冠名+公司名
|
2-5
|
|
营销策划
|
团队或个人
|
行业+冠名+公司名
|
2-5
|
|
创新设计
|
团队或个人
|
行业+冠名+公司名
|
2-5
|
|
创业实践
|
团队或个人
|
行业+冠名+公司名
|
2-5
|
第六十三条 报名流程:
登录大赛官方网站:
第六十四条 注意事项:
一、参赛作品选题必须是选手本人或团队提出、选择或发现的。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选手本人或团队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选手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拥有独立知识产权。
二、作品的制作、项目研究报告的撰写等必须是选手本人或团队原创作品,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涉及违法的,移交法律机关处理。
三、组委会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之间的一切纠纷与组委会无关。组委会保留对大赛的解释权。